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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捐完血

很興奮的跟我媽炫耀

可是卻被我媽潑冷水了

他說你是不是有病阿

都沒考慮就去捐血

( 我有考慮5秒阿 )

我說可是這樣可以救人耶

他說那些血都是要用買的

意思你要輸血要用買的

我聽到實在非常SHOCK

不信邪的我

就去找知識+

不過看完倒是有些欣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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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血液是熱心公益的社會大眾自願無償捐血而得,為什麼向捐血中心領血時還需付費?


這是一個大家所關心,也是經常被問到的問題。沒錯,捐血人所捐出來的血完全是自願無償捐獻的;但是捐出來的血液必須經過嚴格的篩選、檢驗、成分製作、冷藏或冷凍保存等處理過程,才能製成各種安全可用的血液成品,供應傷病患者輸用。

自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,民眾均已納入全民健保,根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三十條規定:「保險對象(加入全民健保的民眾)需要輸血及使用血液製劑時,應優先使用其家屬、親友捐贈或捐血機構供應之血液及其製劑;所需工本材料費,由保險特約醫院、診所併入送核醫療費用,逕向保險人(中央健康保險局)列報,不得向保險對象收費」。因此病人需要用血時,費用是由健保給付的。捐血機構所供應的各類血品,其血液本身是免費的,而工本材料費是處理血液必要的成本

捐血中心供血作業,可分為團體供血及個人領血二大類,團體供血部份,捐血中心會將各醫院所需血液專車送達醫院,存放於醫院血庫,需用血之傷病患毋須至捐血中心領血;而有部份醫療院所並無血庫設備,故需由醫師開立領血單,由用血人家屬至捐血中心領血。要提醒您的是,個人領血雖於領血時需先墊付血液工本材料費,但只要您有加入全民健康保險,這些費用將由健保局支付給醫院,再由醫院退還給您,您是不需要支付費用的。唯一例外,至非保險特約醫院、診所就醫,健保局不支付費用,所有醫療費用包括輸血費,由病人自行負擔。


◎家屬或本人需要用血時,若持有捐血卡有何優待?

凡向本會捐過血液者,本人與配偶、直系親屬,因病(傷)需要輸血時,可享受優先供應;且如無全民健康保險或其他機構為其支付醫藥費用時,可享有減免工本材料費優待,但減免以其捐血量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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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是是要付工本費

所以覺得有點欣慰

而且將來如果真的有萬一

用自己的血也不用錢

不過陳小姐阿

我們好像沒拿到捐血卡耶

不知道他會不會寄給我們??

大家還是可以去捐血啦

畢竟錢跟生命後者比較重要吧!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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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an2002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